9月13日,据微博平安朝阳消息,警方接到报案称宋喆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工作室业务款占为己有,现宋喆已被刑事拘留,处朝阳区派出所。14日,据媒体报道,目前马蓉已经被限制出境,她本人及其母亲涉嫌私刻公章罪。
对此,有媒体联系到了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对方称:“现在案件还在进行中,国家没有证据不会立案”。张律师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没有证据警方不会行动。
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起诉马蓉离婚,此事过去一年多,目前王宝强离婚案件还未有结论。
笔者曾猜想宝宝离婚案件调解面大,毕竟有婚姻案件掺杂情感因素还有子女因素,看来又有新的进展了,事情没这么简单。会不会从宋喆涉嫌的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中牵出马蓉婚内转移财产的线索呢?会不会伙同宋喆涉嫌共同犯罪?前者是一定的,后者现在都不好说,案件还在进一步查明中。
现在的家事案件涉及的面越来越广,家庭财富增多了,保险、基金、信托、海外资产等,资产怎么能更多,有公司呗,有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几率和罪名就多,尤其是国人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的情况下,单单一个偷漏税、灰色经营就能把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吓唬住,苏先生和宝宝的差距就差一个律师啊,现在的家庭关系也是一个高危地带,纯粹的斗小三、私生子都快成为过去时了,财产争夺、人身自由才是正题。
王宝强为什么请擅长刑事案件的张起淮律师处理家事? 现在真相大白了,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律师的调查取证精力和力度是有限的,举报刑事犯罪,公安进入侦查,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罪名,举证责任在公、检机关,借助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力量查清事实真相。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两个关键点:1、 是不是追求把单位的财务非法占为己有。2、另外一个条件是数额较大问题,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可以定罪。
2017年4月18日,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也即分别是6万元、100万元。
转换为大白话:在6万以上,是数额较大,如果达到100万以上就是巨大。较大和巨大的结果是量刑不同,较大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巨大的话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这个罪是侵犯公司财产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个是最本质的一个量刑特点。
据媒体曝,王宝强的资产已经全部被划到了经纪人宋喆父母名下的卡上,马蓉妈妈和宋喆爸爸结婚又离婚的消息,真真假假的吃瓜群众也傻傻分不清楚,如果是真的想必也掺杂着利益关系。宋喆被抓公安采取强制措施,说明这个案件已经启动了,进入侦查阶段,公诉就意味着侦查由国家侦查机关来完成,王宝强方面只是配合有关方面的调查取证工作。